农民工为职业病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农民工为职业病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张海超向记者出示诊断书
农民工开胸验肺
大河报7月17日报道
年轻农民工突患尘肺
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消息传出后,舆论一片震惊,一个农民工为自己维权不得不动手术开胸求真相,让人无奈又心酸。
7月15日上午,记者在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见到了张海超,他躺在床上一边输液,一边接受各路媒体的采访,从做完开胸手术至今,除了媒体接连的采访要求,张海超说他没有接到一个职能部门的电话。
今年28岁的张海超原本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夫妻恩爱,女儿乖巧。但生活从2007年8月开始转变,这年,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尘肺”对张海超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常年在耐火厂打工的他对这个病有所耳闻,知道是一种难治的职业病。
“从2004年8月到2007年10月,我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打工,车间里有很多粉尘。”张海超说,被医院诊断为“尘肺”后,他就怀疑是在公司打工期间得的这个病。
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位于张海超家不远处的新密市曲梁乡境内,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
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做了肺切片检查,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
无奈之下开胸验肺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
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
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
“这个结果我无法接受,北京和郑州各大医院都说我是尘肺,职防所却说我是肺结核,以前的肺检结果早就证明不是肺结核了。”张海超说,他把多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拿给郑州职防所的医生,但没有得到认同。
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
“按照肺结核肯定治不好,难道我就这样等死了?”张海超说,他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
“大夫跟我说了,从胸片上就能判断是尘肺,再动手术没有必要,也很危险。”张海超说,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
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院,郑大一附院开具的出院记录上也写着“尘肺合并感染”的诊断。于是,农民工张海超为了维权而“开胸验肺”的新闻就这样发生了。
职业病维权的困境
张海超“开胸验肺”后,做出“肺结核”诊断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各种指责让该所招架不住。7月16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该所副所长李国玉,他表示此事已让所里应接不暇。
“需要声明的是,我们的诊断结果并非肺结核,而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0+期,就是怀疑尘肺,但还不到一期尘肺的标准。”李国玉说。
至于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论,李国玉说:“我们也是对照胸片,严格按照尘肺诊断标准来判断的。”
对其他医院的诊断结果,李国玉不置可否。他只表示,该所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而上述医院并不是。
这两日,各地媒体的采访电话让郑州职防所压力很大。7月16日上午,记者采访结束时,张海超的家属应约来到郑州职防所。李国玉表态:“现在你们有新的证据,可以申请重新诊断,你要是不相信所里,我们可以邀请省里的专家、国内的专家来鉴定。”
而张海超说:“郑州职防所此前可不是这个态度,我们对诊断结果不服气,他们说不可能推翻自己的结论。”
如今,张海超以胸口挨一刀的痛苦换来了重新诊断的机会,其经历过于沉重。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论是否正确,整个诊断过程是否有人为误诊的可能,这个暂且不谈。张海超的经历却真实暴露出职业病维权的艰难处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张海超曾经有一次发现自己病情的机会,2007年1月,他参加过振东公司组织的体检,但公司并没有告知体检结果。直到今年1月6日他去新密市防疫站查询,才知道那次体检就发现肺有问题。“肯定是公司把体检结果扣下来了。”张海超说。新密防疫站的领导说,当时已通知单位让他去复查。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检查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史证明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多份材料。
张海超最初去申请职业病诊断时,振东公司并不愿提供这些资料,是在新密市领导的协调下,该公司才不得已提供了证明。振东公司副总经理秦永彬辩解为:张海超中间离开过,后来又去了别的单位,谁知道他后来干的工作会不会造成职业病。
通过采访不难发现,按照目前的职业病防治程序,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证明才能诊断,等于让企业“自证其罪”,这恐怕是很少有企业愿意做的。
即便是张海超最终得到了诊断的机会,却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就算最后证明郑州职防所的诊断错了,他们也可以以误诊为由解释,谁又能监管呢?”一位关注此案的律师说,从这个案例看,职业病的诊断似乎成了“独门生意”,其如何判定全是自家说了算。
此外,职业病的诊断、鉴定乃至最终的工伤认定、赔偿是个漫长的过程。同为振东公司工人的张喜才2006年11月即被诊断为“尘肺Ⅱ+期”,但还没有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了。
记者在刘寨镇老寨村采访时,不时有村民过来投诉,他们的亲人也有患上尘肺病的,但因为企业总是不愿意提供证明,现在仍然得不到职业病鉴定乃至赔偿。
“因为确诊不了尘肺,现在连治疗尘肺的药物也用不上。”张海超说,他为此病前后花费了八九万元,现在没钱只能回村里的小诊所用点消炎药,其他的治疗都谈不上。 (本文来源:大河网 作者:陈 辉)
由Admin于周日 三月 21, 2010 9:22 pm进行了最后一次编辑,总共编辑了2次
河南新密卫生局副局长因开胸验肺事件被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19:00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7月28日电(记者单纯刚) 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开胸验肺”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对“开胸验肺”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单位通报批评;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樊梅芳、王晓光、牛心华等3人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责成郑州市卫生局追究郑州市职防所主管业务领导责任。建议新密市委、市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新密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予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南省卫生厅立即成立了调查处置领导小组。2009年7月26日,经全面系统地讨论、分析、会诊最终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
新华网郑州7月28日电(记者单纯刚) 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开胸验肺”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对“开胸验肺”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单位通报批评;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樊梅芳、王晓光、牛心华等3人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责成郑州市卫生局追究郑州市职防所主管业务领导责任。建议新密市委、市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新密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予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南省卫生厅立即成立了调查处置领导小组。2009年7月26日,经全面系统地讨论、分析、会诊最终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
开胸验肺暴露了人心的冷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11:50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白剑峰
“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而让农民工感到寒心的,不仅是制度的缺欠,还有人心的冷漠
最近,河南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在郑州打工回乡后,出现咳嗽、胸闷等症状,北京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而具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诊断为“肺结核”。为了证明自己的病情,他不惜到医院“开胸验肺”。
一个农民工以如此极端的方式与命运抗争,与其说是个人的无奈,不如说是社会的悲哀。“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
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然而,一个职业病受害者,若想拿到一纸诊断,往往难于上青天。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者,必须出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但是,让一个污染企业出于良心,自证其罪,为打工者提供有关材料,是不大可能的。而对于拒绝提供证明的不良企业,法律也没有任何惩罚,从而给不法企业以可乘之机。正是由于这堵制度的“高墙”,无数维权者被挡在门外。
然而,让农民工感到寒心的,不仅是制度的缺欠,还有人心的冷漠。职业病防治所是职业病鉴定的法定机构,理应成为维护职工健康权益的“娘家人”。然而,在“开胸验肺”事件中,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表现却是冷若冰霜。由于证明材料不全,张海超始终被拒之门外。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下,才获得职业病鉴定资格。其实,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在企业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职工在打工企业的胸牌、出入证、工资条、工友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职业史证明。而这个至关重要的“维权利器”,不知为何竟然被束之高阁,任凭农民工“手无寸铁”地战斗。同时,当农民工无法靠自身力量和企业抗争时,政府部门也无人出面和企业交涉,而是袖手旁观。
更奇怪的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结论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这个貌似客观的专业术语,令人如堕云雾。从字面上看,似是而非,若有若无,如同天书。该所负责人的解释是,该诊断并没有排除尘肺,属于医学观察期。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不管这样的诊断多么符合“科学标准”,都是冷酷而绝情的,因而也是荒唐的。
我国是全球职业病高发国家。近年来,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薄弱。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进程,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以及职业病不断出现。最近出台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要将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但是,政策能否落实到位,还需要各级政府用行动来回答。
日前,在相关部门的直接干预下,张海超的尘肺病终于被鉴定证实。张海超是勇敢而可敬的。他以近乎残酷的自戕行为,刺穿了体制的积弊,也刺痛了社会的良知。在热血面前,制度不会永远冰冷。倘若开胸之举能够催生体制变革,让“人人享有职业健康”纳入法治轨道,那将是中国职业病防治之大幸。
作者:白剑峰
“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而让农民工感到寒心的,不仅是制度的缺欠,还有人心的冷漠
最近,河南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在郑州打工回乡后,出现咳嗽、胸闷等症状,北京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而具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诊断为“肺结核”。为了证明自己的病情,他不惜到医院“开胸验肺”。
一个农民工以如此极端的方式与命运抗争,与其说是个人的无奈,不如说是社会的悲哀。“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
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然而,一个职业病受害者,若想拿到一纸诊断,往往难于上青天。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者,必须出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但是,让一个污染企业出于良心,自证其罪,为打工者提供有关材料,是不大可能的。而对于拒绝提供证明的不良企业,法律也没有任何惩罚,从而给不法企业以可乘之机。正是由于这堵制度的“高墙”,无数维权者被挡在门外。
然而,让农民工感到寒心的,不仅是制度的缺欠,还有人心的冷漠。职业病防治所是职业病鉴定的法定机构,理应成为维护职工健康权益的“娘家人”。然而,在“开胸验肺”事件中,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表现却是冷若冰霜。由于证明材料不全,张海超始终被拒之门外。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下,才获得职业病鉴定资格。其实,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在企业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职工在打工企业的胸牌、出入证、工资条、工友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职业史证明。而这个至关重要的“维权利器”,不知为何竟然被束之高阁,任凭农民工“手无寸铁”地战斗。同时,当农民工无法靠自身力量和企业抗争时,政府部门也无人出面和企业交涉,而是袖手旁观。
更奇怪的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结论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这个貌似客观的专业术语,令人如堕云雾。从字面上看,似是而非,若有若无,如同天书。该所负责人的解释是,该诊断并没有排除尘肺,属于医学观察期。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不管这样的诊断多么符合“科学标准”,都是冷酷而绝情的,因而也是荒唐的。
我国是全球职业病高发国家。近年来,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薄弱。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进程,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以及职业病不断出现。最近出台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提出,要将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但是,政策能否落实到位,还需要各级政府用行动来回答。
日前,在相关部门的直接干预下,张海超的尘肺病终于被鉴定证实。张海超是勇敢而可敬的。他以近乎残酷的自戕行为,刺穿了体制的积弊,也刺痛了社会的良知。在热血面前,制度不会永远冰冷。倘若开胸之举能够催生体制变革,让“人人享有职业健康”纳入法治轨道,那将是中国职业病防治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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