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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医与强盗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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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Admin 周二 二月 16, 2010 8:09 pm

最近以来,医生故意开大处方、开搭车药,开高回扣药品拿回扣,索要收受红包,乱收费甚至于把“无病患者骗住院”等等等等不绝于耳,愤怒的老百姓“搜索”了最恶毒、最解恨的语言指斥他们——简直是“强盗”!“小偷”!“贼”! 鄙人一听,噗哧一笑,忍俊不住,几乎前仰后合笑岔了气。心内想到,都说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一针见血,其实不是那么回事,这一次“老百姓”就没有说到点子上,别说“一针见血”,连“隔靴搔痒”都没有搔着——恶医与强盗、毛贼,这哪是哪呀?!

  医生谋财害命与普通强盗真的有什么迥然不同吗?有!粗略一算,不同至少有五——

  第一,普通强盗有的只谋财不害命,有的只害命不谋财。譬如高喊“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剪径越货的山贼,他们只谋财不害命;譬如因一时兴起致伤他人的斗殴者、反社会的投毒者,他们不以谋财为目的,只害命不谋财。而“医生强盗”是既害命又谋财,先害命后谋财,以人的生命健康相要挟,以损害别人生命健康为手段,卑鄙无耻地榨取无辜百姓的钱财银两。

  第二,强盗拦路抢劫开门见山,从不遮遮掩掩,十有八九大喝一声:把钱留下!造抢的受害者也明明白白——被强盗洗劫了。而医生谋财则不然,他们从不公开叫嚷“把钱留下”,而是以“医学科学”的名义,用“科学”的方法洗劫,使造抢的受害者不明不白,本来被抢,身心健康还受到损害,还自认为“医大人”是为自己百般着想,心里头还暗自感恩戴德呢!

  第三,强盗没有“信任”的资源可以利用,相反人们本能地对其有防备心理;而医生们却盗用了“白求恩”们的资源,是本应该“治病救人”,却“致病害人”;本来是强盗一个,却打着“白衣天使”的旗号,具有非同寻常的欺骗性。

  第四,普通强盗要么躲在深山,要么昼伏夜出,“以盗养盗”,除此之外没有“工资收入”,而医生却是公然在人民出资兴办的“人民医院”里,以“人民医生”的面孔“带薪作案”。

  第五,普通强盗、毛贼,如若被抓,你立即可以把他扭送到公安局、派出所、治安大队;可是对于谋财害命的恶医不行,最多你只能向其所在的医院、卫生局反映、举报,等他的“爷爷”、“爸爸”处理。

  有谁见过如医生般配备有专门办公室、按月拿着工资奖金、可以广而告之的强盗、毛贼、“三只手”? 有谁见过抓住了小偷、强盗不是马上扭送警察局的?由此可见,老百姓指斥他们“强盗”、“小偷”、“贼”, 确属比喻失当,大大地便宜了他们。谋财害命的恶医们正偷着乐呢!

  两者相较,不难看出,医生谋财害命,相较于强盗、毛贼、“三只手”的偷抢扒拿,危害更烈。恶医猛于盗!应该罪加一等,理应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现实中,谋财害命的医生受到强盗、毛贼、“三只手”一样惩罚的,尚不多见,更不用说“罪加一等”。真不知立法者、司法者是在鼓励医生为盗,还是禁止医生为盗。

  继“足协准备办医院”的传闻之后,最新的消息是——“盗协准备办医院”!一大批强盗、毛贼、“三只手”正准备转行当“医生”!探其虚实,毛贼们说,此事属实,俗话说,“除了劫道的,就是卖药的”,但依今日态势,“劫道的”难比“卖药的”——办医院,那是我们“新经济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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