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的节日,商家的节日
315:消费者的节日,商家的节日
在商业运行规律逐渐程序化的今天,不知道315是否也被格式化了。今年的315又到来了,不过一年一次,老模老样,弄得人挺烦的。
是啊。一年一次,一次一天,我们呼吁,我们呐喊,我们揪丑,我们维权。此间,小店小心,大店低调,生怕惹祸!我们的上帝呢,此刻比平时大了好几分胆量,偶尔还喊上一句“店家你客气点啊,我们的315快到啦!”
315,这个时候成了消费者们的武器,确实可喜。然而,遗憾的是,它仅被当作了一只匕首,而不是一把护剑。匕首是对外攻击的,而护剑是用来自保护的。
于是,当我们在转头回望的时候,能清晰地发觉到,315已成为了一种仪式,一个短暂地应景。有人通过它来创造工作业绩,有人当它是过节。这一天,消费者满足了“一天上帝”的优越,媒体则猛刺了一把它藏抑已久的丑闻和秘密,当然,商人还是最现实,继续抓紧这天创造收益。
我们不知道出现上述景象,是源于商业太发达,还是315本身在畸形。所以,我们必须重新提出一个思考:315,怎么过?315,是谁的?
在我们看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实际上应该是成熟商业社会中,人们设定消费期望集中表达的基本节日,而非是一个嚼头。它是连接消费者与商业机构一个桥梁,是建立买方和卖方之间进一步信任的一次契机。它既非消费者集体反击卖方的24小时,更不该是商业机构加大牟利的一个机会。
在天天过节的“节日经济”背景下,我们期望倡导,315不被滥用,不被低端化地表达。我们甚至希望,315的宗旨是365,315只是365天的一个普通题材,而非集中发泄。这便是我们的立场。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一开始就如此准确地理解到这一点的。比如,我们《网易科技报道》曾打算过建立一个栏目,名叫《维权基地》,一心替消费者说话,当消费者的匕首。
后来我们才发觉,这个善意并不一定能带来善果,因为,绝对的倾向只能等来绝对的错象。
实际上,在理性的商业观下,每一次消费者与商家的交易都可以算作是一次“business”(生意),他们是一个甲方和一个乙方,形成的实际上是一个对等的合同。由此,从这个观点来看,每次business中,消费者与商家只有义务相等,获得的权利才能真正是对等的。所以,我们可以作一个假设,如果其中一方短期内发出超义务的表现,那么,这一方必定也会在另一个时间内掏出超权利。比如,在315节日期间,如果我们看到商家给消费者许诺超权利,那么,消费者也必定有可能在某个时间要为此输出超义务。
这些逻辑讲起来或许拗口。但我们一直很懂一个基本道理,世界上只有错买的,从来没有错卖的。
理论上,business的终极交易是会出现双方权利平衡的。然而,我们清楚地知道,在实际的商业力量对比中,消费者的力量其实是无组织性的,消费者所处的位置也还是居于弱势的。由此,我们能相信一个强势力量者——商家——会长期让度自己的平等地位么?我想,绝对不会。
所以,在仪式化的315过后,我们更想让消费者和商家之间,从敌意拉回信任。并推动商家主动走向诚实。
我们提出的一个想法是,不要再说:315,这仅是上帝消费者的节日;而应该说:HI,老板们,315也是您们的节,您们315也快乐。
可能你认为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建议。对,我们不回避一些怀疑,这肯定是一个艰难的呼吁。但是,我们却同时确认,这是通向理性商业之路的必然方向。
因为浅显的道理是,如果这么做了,善意的商家至少不会在315以外的364天里说,“顾客们,您们315那天过完了上帝的日子,您们现在该作奴隶了!”,理由是,假如商家被尊重,315那天它也是上帝!有共同的节日才有共同的感受,有共同的权利才会付出共同的义务!我们相信,商业机构只有获得商业社会的真正尊重,他们才会主动地承担更多地社会责任。李明顺/文
是啊。一年一次,一次一天,我们呼吁,我们呐喊,我们揪丑,我们维权。此间,小店小心,大店低调,生怕惹祸!我们的上帝呢,此刻比平时大了好几分胆量,偶尔还喊上一句“店家你客气点啊,我们的315快到啦!”
315,这个时候成了消费者们的武器,确实可喜。然而,遗憾的是,它仅被当作了一只匕首,而不是一把护剑。匕首是对外攻击的,而护剑是用来自保护的。
于是,当我们在转头回望的时候,能清晰地发觉到,315已成为了一种仪式,一个短暂地应景。有人通过它来创造工作业绩,有人当它是过节。这一天,消费者满足了“一天上帝”的优越,媒体则猛刺了一把它藏抑已久的丑闻和秘密,当然,商人还是最现实,继续抓紧这天创造收益。
我们不知道出现上述景象,是源于商业太发达,还是315本身在畸形。所以,我们必须重新提出一个思考:315,怎么过?315,是谁的?
在我们看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实际上应该是成熟商业社会中,人们设定消费期望集中表达的基本节日,而非是一个嚼头。它是连接消费者与商业机构一个桥梁,是建立买方和卖方之间进一步信任的一次契机。它既非消费者集体反击卖方的24小时,更不该是商业机构加大牟利的一个机会。
在天天过节的“节日经济”背景下,我们期望倡导,315不被滥用,不被低端化地表达。我们甚至希望,315的宗旨是365,315只是365天的一个普通题材,而非集中发泄。这便是我们的立场。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一开始就如此准确地理解到这一点的。比如,我们《网易科技报道》曾打算过建立一个栏目,名叫《维权基地》,一心替消费者说话,当消费者的匕首。
后来我们才发觉,这个善意并不一定能带来善果,因为,绝对的倾向只能等来绝对的错象。
实际上,在理性的商业观下,每一次消费者与商家的交易都可以算作是一次“business”(生意),他们是一个甲方和一个乙方,形成的实际上是一个对等的合同。由此,从这个观点来看,每次business中,消费者与商家只有义务相等,获得的权利才能真正是对等的。所以,我们可以作一个假设,如果其中一方短期内发出超义务的表现,那么,这一方必定也会在另一个时间内掏出超权利。比如,在315节日期间,如果我们看到商家给消费者许诺超权利,那么,消费者也必定有可能在某个时间要为此输出超义务。
这些逻辑讲起来或许拗口。但我们一直很懂一个基本道理,世界上只有错买的,从来没有错卖的。
理论上,business的终极交易是会出现双方权利平衡的。然而,我们清楚地知道,在实际的商业力量对比中,消费者的力量其实是无组织性的,消费者所处的位置也还是居于弱势的。由此,我们能相信一个强势力量者——商家——会长期让度自己的平等地位么?我想,绝对不会。
所以,在仪式化的315过后,我们更想让消费者和商家之间,从敌意拉回信任。并推动商家主动走向诚实。
我们提出的一个想法是,不要再说:315,这仅是上帝消费者的节日;而应该说:HI,老板们,315也是您们的节,您们315也快乐。
可能你认为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建议。对,我们不回避一些怀疑,这肯定是一个艰难的呼吁。但是,我们却同时确认,这是通向理性商业之路的必然方向。
因为浅显的道理是,如果这么做了,善意的商家至少不会在315以外的364天里说,“顾客们,您们315那天过完了上帝的日子,您们现在该作奴隶了!”,理由是,假如商家被尊重,315那天它也是上帝!有共同的节日才有共同的感受,有共同的权利才会付出共同的义务!我们相信,商业机构只有获得商业社会的真正尊重,他们才会主动地承担更多地社会责任。李明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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