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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10家企业打工“王海”是义士还是牟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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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Admin 周一 三月 08, 2010 3:03 pm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8:41 台海网
  





  台海网9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清 陈捷/文 巫芳/图)在打工者眼中,他是“义士”,勇敢地与违规企业作斗争;在企业老板的眼里,他是个“挑刺者”,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牟利;他自视为“救世主”。

  陈光(化名),在老百姓眼中更像是一个打工 “王海”。他屡屡跳槽,频繁告状:明知企业用工违规,还要故意去应聘,就像是卧底,而上班一两个月后,又把这些企业告上法庭。去年以来,他先后起诉11家企业,已经判决的9件官司全部胜诉。根据判决,他可以获得8000多元的赔偿。

  陈光说他打这些官司的目的是“救世”,希望拯救那些被企业违规使用的打工者。但是从一开始,有的企业质疑他的做法:名为维权,实则为己牟利。

  打工“王海”,他究竟是“义士”还是利用维权官司的“牟利者”?他的存在,是在促进企业用工规范化还是制造麻烦?

事件经过 他被逼上了维权路

  “你又来告状了!”

  近日,打工“王海”陈光出现在劳动仲裁委。“你又来告状了!”这是见面后,工作人员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去年,陈光先后状告9家企业,引起媒体关注,在打完第9起官司后,他表示要“金盆洗手”,原因是“累了”。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再次出现在仲裁委。由于不服仲裁,这起官司又闹上了法庭。

  被告是一家休闲公司,陈光年初在那儿做工54天后被辞退。和前9次的起诉一样,这次的诉讼理由依然是企业没有为陈光缴纳社保金、没有签合同,还拖欠了一部分工资。陈光的诉状洋洋洒洒写了5页,在诉状的结尾,他写“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企业是“魔”,他自认为是“道”。

  这起官司很简单,被告企业违规行为证据确凿,经过审理,法官支持了陈光的部分诉讼请求,最终陈光获得了5000多元的补偿。

  这已经是去年以来陈光起诉的第10起官司了。思明区法院民庭的法官们几乎都审过陈光的案件,在法官的眼中,他能言善辩,“精通”劳动法,口才不比律师逊色。

  被逼上维权路

  昨天,记者找到了陈光。他说,自己并非天生就喜欢打官司,而是被逼的,之所以闹成现在的局面,原因要追溯到他在厦门的第一次打工经历。

  陈光20岁出头,福建人,初中毕业。2005年7月,他来到思明区一家餐饮公司打工,由于生意惨淡,公司不久关门。很多员工包括一些主管,都被拖欠了工资。一场讨薪运动开始了!

  陈光作为工人代表,去和老板谈判。陈光说,他同情老板的境遇,但是也希望老板考虑员工的处境,多少支付一部分工资。老板给了他100块钱。陈光回忆说,老板给他钱就好像是在施舍,还说“告了也没用,我不怕”。

 更让陈光心寒的是同事。为了讨薪,大家结伴去公司闹事,陈光觉得应该报警,让警察来稳住老板,防止转移财产,然后再协商。同事都称赞好主意,但是没人愿意把电话借给他报警。

  事情最终不了了之,老板转移了财产,人也不见了,案子最终闹上法院,陈光他们胜诉了。但陈光说,这只是“纸面胜利”,因为找不到老板,工人们实际上拿不到一分钱。

  从此,陈光走上特殊的“维权路”,被他告的企业一家接一家。有一次,他先到法院告一家烤肉店,没过几天又来法院,穿的却是另一家酒店的制服,有人就开玩笑说不知哪家单位又倒霉了。果然,不久后这家酒店被他告到法院。

  焦点争鸣 是“维权”还是“牟利”

  他是牟利?

  陈光告了这么多企业,手段都一样,很多被告的企业都质疑:他不是在维权,而是在牟利;他明知企业违规,还去应聘,干一两月就把企业告上法庭,这种做法有恶意诉讼的嫌疑。

  “他在企业干了一个月,包吃住,有工资,完了再起诉企业,额外拿点经济补偿金,这当然是在牟利。他利用了服务行业的管理漏洞!”厦门一家餐馆老板怀疑陈光的诉讼目的就是获取额外的经济赔偿,比如最近有媒体报道,武汉的黄世宏专门针对虚假广告起诉,一年可以获利百万元。

  陈光的否认

  陈光则否认了这种说法,虽然自己有“报复”的心理,但“报复”和“牟利”决不是他起诉这么多家企业的主因。

  陈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到2006年12月,他打了9起官司,前8起虽然法院判决企业赔他8000多元,实际上他只拿到了1800元,第9起则拿到了3000多元赔偿。如果他打官司为了“牟利”,靠这些钱早就饿死了。

  为了打这些官司,陈光去年的生活很窘迫,常常缴不起诉讼费用。他曾经向办案的法官借钱,也向采访他的记者借钱,至今大部分借款都还了,但还拖欠法官和记者总共700元。在最为困窘的时候,陈光在救助站住过。

 陈光反问记者:“有这么傻的‘牟利者’吗?”

  找工作的时候,陈光也很清楚企业违规,但为了生存,他只能应聘。陈光说,如果老板能按规矩来,倒也罢了,问题是老板都很嚣张,根本不理他。就这样,他一次又一次打起了官司。

  有同事劝陈光要学会容忍,别太挑刺,但陈光感觉很可怜、很可悲,“劝我的人有主管,自以为是个‘白领’,其实他的权益照样被企业侵犯了,还整天乐呵呵的,悲哀啊!”

  他说“救世”

  陈光说打这么多官司目的是“救世”,是要拯救那些权益受侵害的打工者脱离苦海。

  不久前,陈光在网吧看了聊斋《辛十四娘》的片子,片中狐妖辛十四娘化作人形,给村民做好事,没想到最后村民却和道士一起来捉她。通过辛十四娘,他明白了一种对大众无私、不求回报的爱,他打这些官司,也是一种博爱,遗憾的是,这些打工者就像剧中的村民一样不理解他。

  看了《辛十四娘》,陈光说他什么都明白了,以前打官司的原动力、目的都找到了,因此他还要再坚持下去。

  这样“救世”下去,陈光想要什么结果呢?“我的目标是让国家出台一部新的劳动法,更有效地保护打工者的权益。”

  面对面 “王海”的内心世界

  记:企业用工违规,你觉得根源在哪儿?

  陈:主要原因在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管理者的态度有问题,比方说,企业开除、处罚员工,不做任何解释。我见过很多人被企业诬陷盗窃而开除,一些老板觉得可以随便挑人,所以态度很横。

  记:你觉得打工者对老板存在怎样的心理?

  陈:一个字:怕!很多打工者怕老板,他们权益被侵犯后不敢伸张。甚至我去告老板,很多人还劝我说你肯定斗不过老板的。

  记:还打算继续打官司吗?

  陈:想多为别人打。如果别的打工者碰上劳动争议,我愿意帮他们参谋,帮他们打官司。

 记:家里支持你打官司吗?

  陈:我是现在的父亲抱养的,都说父子情深,他却和我明算账。我打官司不指望家里支持,也没告诉我爸,怕他说我没出息。

  法官说法 此类现象凸显用工问题

  法官表示,此类案件虽然有劳动者利用法律漏洞的因素,但是更凸显了劳动用工不规范现象的严重性:一是大量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现象;二是拖欠加班费和工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三是社会保险金欠缴现象突出。

  法官建议:一、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的法制观念;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三、弥补法律的漏洞,防止“王海”式劳动者利用法律的漏洞提起诉讼。

  专家观点 打工“王海”值得提倡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健雄:打工者所面临的欠薪等难题之所以成为“痼疾”,很大程度上在于打工者中缺少一个像 “王海”那样的“维权范本”。

  对于打工者的权益,我们的社会不缺乏法律的保护,而是他们大多数对自身权利了解太少。陈光首先起到的作用正是以一种张扬的方式普及维权的法律知识,值得提倡。

  尤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对于某些企业的不法行为,可以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利用经济杠杆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从而达到遏止、取缔的目的。

  每个个体的维权行为是实现权利观念和法治观念的主要支点,也是推动政治和法律社会变化的根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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