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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宾馆12点退房”很积极 就让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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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Admin 周日 一月 31, 2010 4:37 pm

宾馆饭店业“12点退房”的行规近日“寿终正寝”,正式退出全国旅游饭店业行规,更换的条款未对收费时间点作明确限制,仅要求明示。(《郑州晚报》)

  在外出差或者旅游的人可能都有住宾馆的经历,不管是什么时候入住宾馆多会提醒你“12点退房”,如果你不退房要继续入住的话就要和宾馆方面事先说明,否则的话他们会根据“12点退房”的行规对你进行收费,哪怕你并不想再继续住。我们无法选择,这本身其实就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一种侵害。

  “12点退房”是宾馆饭店业的行规,行规顾名思义是行业规范,它是对本行业一个统一的规范,有的时候虽然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但基本上如果在这个行业内都需要遵守,因为它涉及到行业者的利益。行规在制定的时候维护的是行业的利益,但是在制定之初或者随着发展它侵害到消费者的利益时,我们就需要改变或者适度的调整了。而事实证明 “12点结账”行规破坏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经营自主权以及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诸多弊端,所以改革是必须的。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已经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这本身就是对“行规”科学的修改。

  笔者认为此行规的修改是合理的、科学的,也是更加人性化的,虽然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见效或者在改革之初对部分行业者的利益造成部分损害,但整体上是对行业的一种推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需要积极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同时也要辅之于政府的宏观调控,这一行规的改革应该说是在消费者保护组织、政府的督促下,行业迈出的可喜一步。

  实际上如果酒店延迟退房会是对消费者提供的一项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宾馆饭店有了自主权,计费方式多样化,消费者的选择也多样化了。而此前包括虹桥喜来登上海太平洋大饭店、北京华都饭店、锦江之星、香港皇家太平洋酒店等在内的全国100多家知名酒店已经提供了此项退房服务,本项服务推出之后立刻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和赞赏,同时与去年同期相比,相关酒店的入住率和美誉度也得到了提升。这不正说明“12点结帐”的改革对宾馆饭店行业的发展是积极的吗?

  诚然,行规的改革暂时会侵害到部分人的利益,但是只要改革是符合事物发展的,是积极的科学的,我们就没有理由去阻碍它。宾馆12点退房行规“寿终正寝”,就让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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