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雷人”霸王条款悬挂数年无人质疑(图)
停车场“雷人”霸王条款悬挂数年无人质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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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3·15即将到来,消费维权挑战行业“潜规则”和霸王条款的活动正如火如荼,今日本报推出维权特刊,在曝光行业霸王条款和“潜规则”案例的同时,也向你展示行业霸王条款和“潜规则”的现象,并通过工商部门的支招,让你我知道如何面对这些“潜规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动态播报便民行动
渝中区新设11个企业投诉站
市民在电脑城、服装城购物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昨日,记者从渝中区消委会获悉,渝中区在菜园坝水果批发市场、朝天门渝派精品服饰城等11个专业市场或超市新设11个企业投诉站,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
渝中区消委会秘书长欧渝介绍称,此次新设的重庆菜园坝水果批发市场、解放碑泰兴都市电脑城、重庆永辉超市大坪店、重庆永源汽车用品市场、重百超市人和街和学田湾店、佳家喜装饰城、大坪新浪通信市场、重庆市学田湾农贸市场、朝天门渝派精品服饰城、圣名服饰城等11个企业投诉站,市民在这些地方消费时发生消费纠纷就可在第一时间就近投诉。另外,渝中区消委会还首次聘请了1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无偿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收集消费纠纷案例等。
九龙坡工商设50社区投诉站
昨日,记者从九龙坡区工商分局获悉,在3·15期间,将在辖区内设立50个社区投诉站,以方便群众及时、就近投诉。同时,分局还组织了70名市民组成民间消费维权队,专门负责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督以及帮助消费者维权。与此同时,分局还向广大消费者做出承诺,对于城区消费者的投诉,执法人员将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近郊农村市场投诉,执法人员也将在2小时内赶到。
动态播报个案直击
本停车场只负责停放车辆,车辆遗失、损坏概不负责。昨日,记者在沙坪坝陈家湾鑫源大厦停车场就发现了这个相当雷人的“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悬挂数年
“本停车场只负责停放车辆,车辆遗失、损坏停车场均不负责。”昨日,记者在沙坪坝陈家湾鑫源大厦停车场入口处左边的墙壁上发现了这条长约3米宽1.5米的巨大的霸王条款。停车场相关人士表示,该条款从停车场正式对外营业开始,就已经挂在了入口处左边的墙壁上,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了。由于停车场中从来没有出现过汽车被盗或车辆内财物被盗事件,所以一直没有人对该条款提出过异议。该人士表示,停车场开业之初设立该条款,是为了规避经营停车场存在的一些风险,并没有注意到该条款有任何违规之处。
工商勒令立即拆除
沙区工商分局合同科周科长表示,该条款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因经营者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导致车辆丢失、损害的,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消费者缴费在停车场内停放车辆,就已经与停车场经营者建立了保管合同关系。对于停车场内停放的所有车辆以及车内的财物,若消费者在停放车辆时将其交付给了停车场管理人员,或将车内放置财物的情况明确告知管理人员,此时,车内财物符合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即成立”的法律规定,即消费者就车辆及车内财物与停车场经营者达成了保管合同。若停车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车内财物丢失的,经营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管辖该停车场的双巷子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霸王条款进行了拆除,并向该停车场下发了行政整改建议书。本版稿件均由记者姜涛实习生张芮绮采写
沙坪坝区工商局
列举7条新霸王条款
昨日,记者从沙坪坝区工商分局获悉,从3月初以来,该局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餐馆、停车场、洗染店等场所内的告示声明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出有不平等店堂告示类合同条款的企业59户,收集霸王条款11条,其中7条从未向社会公布。1.最低消费50元,不足50元按50元收取2.菜一旦上桌,谢绝退换;3.小心地滑,后果自负;4.烟、酒一经售出,不可退换;5.逾期30天不取,每天加收1元保护费;6.贵重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7.偷包者罚款1000元,决不轻饶。
编者按:3·15即将到来,消费维权挑战行业“潜规则”和霸王条款的活动正如火如荼,今日本报推出维权特刊,在曝光行业霸王条款和“潜规则”案例的同时,也向你展示行业霸王条款和“潜规则”的现象,并通过工商部门的支招,让你我知道如何面对这些“潜规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动态播报便民行动
渝中区新设11个企业投诉站
市民在电脑城、服装城购物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昨日,记者从渝中区消委会获悉,渝中区在菜园坝水果批发市场、朝天门渝派精品服饰城等11个专业市场或超市新设11个企业投诉站,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
渝中区消委会秘书长欧渝介绍称,此次新设的重庆菜园坝水果批发市场、解放碑泰兴都市电脑城、重庆永辉超市大坪店、重庆永源汽车用品市场、重百超市人和街和学田湾店、佳家喜装饰城、大坪新浪通信市场、重庆市学田湾农贸市场、朝天门渝派精品服饰城、圣名服饰城等11个企业投诉站,市民在这些地方消费时发生消费纠纷就可在第一时间就近投诉。另外,渝中区消委会还首次聘请了1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无偿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收集消费纠纷案例等。
九龙坡工商设50社区投诉站
昨日,记者从九龙坡区工商分局获悉,在3·15期间,将在辖区内设立50个社区投诉站,以方便群众及时、就近投诉。同时,分局还组织了70名市民组成民间消费维权队,专门负责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督以及帮助消费者维权。与此同时,分局还向广大消费者做出承诺,对于城区消费者的投诉,执法人员将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近郊农村市场投诉,执法人员也将在2小时内赶到。
动态播报个案直击
本停车场只负责停放车辆,车辆遗失、损坏概不负责。昨日,记者在沙坪坝陈家湾鑫源大厦停车场就发现了这个相当雷人的“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悬挂数年
“本停车场只负责停放车辆,车辆遗失、损坏停车场均不负责。”昨日,记者在沙坪坝陈家湾鑫源大厦停车场入口处左边的墙壁上发现了这条长约3米宽1.5米的巨大的霸王条款。停车场相关人士表示,该条款从停车场正式对外营业开始,就已经挂在了入口处左边的墙壁上,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了。由于停车场中从来没有出现过汽车被盗或车辆内财物被盗事件,所以一直没有人对该条款提出过异议。该人士表示,停车场开业之初设立该条款,是为了规避经营停车场存在的一些风险,并没有注意到该条款有任何违规之处。
工商勒令立即拆除
沙区工商分局合同科周科长表示,该条款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因经营者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导致车辆丢失、损害的,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消费者缴费在停车场内停放车辆,就已经与停车场经营者建立了保管合同关系。对于停车场内停放的所有车辆以及车内的财物,若消费者在停放车辆时将其交付给了停车场管理人员,或将车内放置财物的情况明确告知管理人员,此时,车内财物符合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即成立”的法律规定,即消费者就车辆及车内财物与停车场经营者达成了保管合同。若停车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车内财物丢失的,经营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管辖该停车场的双巷子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霸王条款进行了拆除,并向该停车场下发了行政整改建议书。本版稿件均由记者姜涛实习生张芮绮采写
沙坪坝区工商局
列举7条新霸王条款
昨日,记者从沙坪坝区工商分局获悉,从3月初以来,该局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餐馆、停车场、洗染店等场所内的告示声明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出有不平等店堂告示类合同条款的企业59户,收集霸王条款11条,其中7条从未向社会公布。1.最低消费50元,不足50元按50元收取2.菜一旦上桌,谢绝退换;3.小心地滑,后果自负;4.烟、酒一经售出,不可退换;5.逾期30天不取,每天加收1元保护费;6.贵重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7.偷包者罚款1000元,决不轻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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